关于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2007)1号

发布日期:2010-03-03 10:47:47     信息来源:怀柔区妇联

 

北京市怀柔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怀巾领字(2007)1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
 
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直单位妇委会:
“巾帼建功”活动始于1991年,是由全国妇联联合多家部委共同发起并推出的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旨在激励广大城镇妇女立足本职、提高素质、争先创优、建功立业,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6年来,我区的“巾帼建功”活动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的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典型,在推动怀柔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巾帼建功”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推动力和覆盖面,动员广大妇女为实施怀柔区“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参与 “建设文化新都、打造宜居名城、构建和谐怀柔”的火热实践,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做贡献,怀柔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决定2007年——2010年,在全区城镇妇女中继续深化开展以争当“巾帼建功标兵”、创建“巾帼文明岗”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建功”活动,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   活动的宗旨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倡扬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妇女“四自”精神,激发妇女群体的创新活力,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行业新风建设,优化妇女工作环境。
二、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紧密围绕怀柔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大局,动员妇女爱岗敬业、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今明两年,“巾帼文明岗服务奥运会”是我区“巾帼建功”活动的一个重要主题,本着以基层为主的原则,各工委、各单位要把区“巾帼建功”活动的普遍号召与行业发展的具体要求和目标结合起来,制定出可操作性强、有行业特点、有时代风格的创建标准,自行确定年度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通过广泛开展如岗位技能、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业务受理、工作效率等内容的竞赛活动,引导城镇女职工争先创优强素质、文明服务树形象、岗位练兵促成长、奉献社会创佳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   活动机制:
㈠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区“巾帼建功”活动的有序开展,怀柔区成立“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妇联权益部。各工委、各单位要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将此项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纳入行业争先创优的目标,与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创建目标、活动内容及形式,健全完善内部总结表彰机制。
㈡考核、评选与表彰
为充分发挥各系统、各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拓展“巾帼建功”活动领域,增强此项活动的品牌化,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的有特色、有影响、有效果的重点活动及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符合区级标准的“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以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命名,于每年“三八”节期间表彰。各单位妇委会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巾帼建功”主题活动总结材料(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有音像、图片的可一并制作光盘)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底由活动领导小组集中对各区直单位的“巾帼建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区妇联对基层妇委会工作年度百分考核重要参考。
四、活动要求
“巾帼建功”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工作的重要活动载体,各工委、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发挥“巾帼建功”活动和创建“巾帼文明岗”在实施“十一五”规划和迎奥运中的作用,强调要为“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要把“八荣八耻”的宣传教育纳入创建内容中,要重在提高创建的质量和扩大创建的覆盖面,要抓住2008奥运会的召开的大好时机,通过开展“巾帼文明岗”的创建,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