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中期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04 07:25:06     信息来源:怀柔区妇联

怀柔区关于贯彻实施“十一五”时期
《妇女规划》、《儿童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怀柔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怀柔位于北京东北部,区域总面积2128.7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占88.7%。区辖12个镇、2个乡、2个街道办事处,共284个行政村。全区总人口32.8万人,其中女性人口为15.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7.6%,人口总量与女性人口分别比“十五”末增加19.7%和14.7%,人口自然增长率达到1.6‰。
    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亿元,同比增长3.7%。区域财政总收入54.6亿元,同比增长23.1%;地方财政收入14.8亿元,增长15.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2.5元,增长8.1 %。农民人均纯收入9871元,增长12.1 %。
    一、对我区“十一五”期间妇女儿童工作的总体评价
    “十一五”期间怀柔区妇女儿童工作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两个保障。
    围绕一个中心,即以高标准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为中心。两年来,区委、区政府立足首都发展,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站在发展的高度,用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去研究和指导妇女儿童工作,用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工作手段去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实现两个保障。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合力作用,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形成了政府带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氛围,构建起了党政负责、齐抓共管,部门配合、优势互补,群众参与、便民为民的新机制,使我区的妇女儿童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是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十一五”期间,区委、区政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在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大力气给予突破,较好的完成了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落实。
 通过以上措施,全区妇女儿童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实现了与《总体规划》的统筹发展。区委、区政府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始终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把经济发展与提高人口素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结合起来,将两个规划纳入了全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作列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考核内容,与责任制挂钩,区政府每年听取两次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专题汇报,深入实际开展调研。
 (二)指标分解,总体协调,形成了各负其责的社会工作体系。
   一是区妇儿工委工作所涉及的各成员单位能够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根据各自的目标和职能,制定出切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执行计划,积极参与全区两个规划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建立健全并不断充实和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各镇乡都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为保证妇女规划的实施,区妇联“十一五”期间在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共建立妇委会38个、妇女小组24个,建立街道妇联组织2个,社区妇代会23个,实现了妇女工作的“两个覆盖”。自上而下工作体系的形成,保证了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职能的有效发挥。通过规划目标分解书,监测评估等措施,增强了各成员单位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提前列支,资金到位,实现了“规划”的顺利实施。区政府每年向妇儿工委办公室划拨经费20万元,其中10万元作为办公室活动经费,10万元作为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另外,区政府还拨付给贫困妇女救助医疗经费10万元,以上经费的落实到位,为妇女儿童规划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极大地支持了两个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妇女儿童规划中主要目标96项,目前已完成91项,有2项接近完成,有3项2010年争取完成。围绕妇女儿童发展的中心目标,区委、区政府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量投入,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女干部培训,女干部参政议政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不断提高全体女干部的综合素养。积极组织引导女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场经济发展与管理方面的知识,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村级干部培训班,有效地改善了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使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到2008年底,四大机关领导干部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提前实现妇女规划的目标。
    二是加强中层女干部的锻炼培养。建立女干部轮岗机制,选派优秀女干部到基层任职,使处级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到2008年底全区共培养处级女干部134人,占同级干部总数16.7%,其中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中,女性占到了10.2%,超过规划要求的10%的目标。
    三是认真落实后备女干部培养选拔制度。为适应领导班子建设,保持后备女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坚持在德才兼备的前提下“女性优先”的原则,到2008年区委组织部共组织4次副处级干部资格考试,全区共有副处级后备人才492人,其中女性达到172人,占总数的34.96%。已取得副处级领导干部准入资格的人数达到127人,其中女性50人,占总数的39.4%。女后备干部的培养与选拔制度也为我区今后女同志参政议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逐步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到2008年底,区党代会代表人数达到305人,其中女性99人,占总数的32.46%,高出规划要求4.46个百分点;人大代表181人,女性代表54人,占总数的29.8%,高出规划要求0.7个百分点;政协代表人数160人,其中女性代表人数45人,占总数的28.1%,达到了北京市的规划要求,但离本区妇女规划目标37.3%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在经济建设中创造新业绩。
    在全区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为女同志的进步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两年来,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以“强素质、共发展、促和谐”为主题,开展奥运知识、英语、手语、文明礼仪、业务技能培训2.7万余人次;以岗位成才为出发点,开展各类知识竞赛、风采展示活动,组织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巾帼建功”活动,在全区形成了百花齐放的特色工作品牌;以服务“三农”、培育“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女农民为目标,举办培训班462期,4万多名妇女接受了培训。通过努力,全区建立镇乡以上“双学双比”妇字号基地117个,市级基地8个,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8000余人。先后有4个手工艺品制作基地被授予市级“巧娘工作室”,带动手工艺从业人员3000余人。出席全国“巾帼文明岗”5个,“三八红旗集体”1个,“三八红旗手”1人。在中央、北京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各类妇女典型100余个。
    同时,充分发挥女工组织在工会中的重要作用,年内有28名女职工被评为区级经济技术创新标兵,8名女工被评为市级经济技术创新标兵,3名女工被评为区级十佳创新能手,分别占总数的28%、20%和30%。此外,争取扶持资金163万元,有效地解决了示范基地和部分妇女扩大再生产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
  (三)多方拓展就业渠道,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相关职能部门多方位拓展就业渠道,定期开展劳动力供需见面的“招聘洽谈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并动用全区街道、镇乡各职介机构20余家,积极为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的推荐工作。针对女性特点开展计算机操作、服装设计、中式烹调师、面点师、民间手工艺编织制作等多个专业的培训,为妇女的就业与再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强化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社保稽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基金管理的协同运转,使社会保险的运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年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农村养老保险的女工人数分别达到3.4、3.9、3.2、3.4、1.7和1.6万人,分别占总数的45.3%、39%、42.7%、37.8%、44.7%和50%。各项指标与“十五”末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通过努力,到2008年底,全区就业人员总数达到21万人,其中女性为9.3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总数的44.3%,超过规划要求4.3个百分点。2008年,城镇女性登记失业人员达到1888人,其中女性失业再就业人数为1505人,女性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79.7%,比规划高出近20个百分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3875人,其中女性10637人,占44.6%;女性接受再就业培训人员331人,培训后再就业率为78.2%,比规划目标高出18个百分点。
    此外,在残疾人就业保障方面,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残疾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力度,收缴率达到85.4%。并针对残疾人举办专项洽谈会6次,2008年女性残疾人就业数达到115人,比“十五”末增加了9.5倍。通过开展新闻媒体、信息刊物、大型咨询、法规政策等多种形式宣传,几年来我区没有出现一例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案件。
  (四)提高妇女儿童文化素养,终身学习机制进一步健全。
    区教育系统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多种教育模式相结合的途径,秉承男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的理念,在全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008年,全区共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475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3%,比“十五”末增长28.8%。年内投资上亿元完成了15项各类学校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改扩建、修缮、改造等硬件设施建设,确保“十一五”末全区各类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新颁布的办学标准的要求。
    一是大力推进学前教育。2008年,全区共拥有市级示范幼儿园1个,区县级示范幼儿园5个,一级一类幼儿园5个,全部达到规划要求。在园儿童总数达到4591人,其中女童2251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100%。比“十五”末的92.8%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城镇地区0-3岁儿童早期受教育率也有所提高。
    二是九年义务教育成效显著。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男、女生均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男、女生均达99.87%,比“十五”末增加了0.17%。初中毕业升学率男、女生均达95.9%,比“十五”末增加了0.09个百分点。初中女生升入高一年级学校的升学率比妇女规划目标90%,高出5.9个百分点。小学阶段辍学率为0,初中阶段女生辍学率为0。
    三是成人教育努力打造公民终身学习理念。区职业学校确认12家企业为校外实训基地,形成产、学、研一条龙的教育模式,在高职考试中保持着80%以上的升学率,就业率达到98%以上,被正式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校。同时,职业教育利用自身优势通过送教下乡、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等方式对7个镇乡51个行政村5026名农民进行各类技能培训,与38个民俗旅游户签订了初级实用技能培训协议,并在全区16个镇乡、街道开设了远程教育站点,共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700多期,培训人员达7万余人次。此外,社区教育中心还协助区委、区政府完成了草拟《关于创建学习型怀柔》、编印《怀柔区创建学习型组织工作手册》以及《怀柔区学习型社区建设现状调查》等项工作,为怀柔区构建公民终身学习理念做出了贡献。
  (五)加大监管力度,妇女儿童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卫生保健服务,有效降低了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等高危人群的死亡率。
    一是确保妇女享有卫生健康和生殖保健服务。社区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实行全额拨款,各社区医院配备1-2名妇幼卫生人员,建立完善妇儿监测系统;各医院产科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定期上报;及时对孕妇进行宣教,对贫困孕妇实施专项救助,督促孕妇按时进行早孕检查、产前检查、孕中期B超筛查、自我监护及住院分娩。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4.1%,住院分娩率达到99.95%,孕产妇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9.95%,均高于规划目标。同时,为保障孕产妇安全,建立孕产妇绿色通道,制定《怀柔区降低孕产妇死亡抢救工作方案》,全年成功抢救危重产妇4例,及时向市级医院转诊6例,未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
    此外,利用多种形式在电视台、报纸、广播进行婚前检查的宣传工作,开展“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活动,使全区婚检率达到23.04%,比“十五”末提高了19.62个百分点。全区2008年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8.65%,出生缺陷监测率达到100%,均超过规划目标。
    二是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得到完善。积极开展0-4岁儿童生命监测和新生儿管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对高危儿进行智力监测。加大对各级妇幼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各种孕、产妇救护,新生儿管理等各方面知识培训,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0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4.99‰,全部控制在规划目标最高上限以下。全区四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9.67%,卡介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9.67%,其它免疫苗接种率达到98%。儿童系统管理合格率达到94.99%,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4.19%,均高于规划目标。
  (六)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力度,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立足基层,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各镇乡建立法律援助站,妇女维权工作通道,成立了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把服务送到农村,并指导工作人员与基层妇联组织建立工作联系。抓住重大节日、纪念日等时机,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在流动人口中加强妇女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妇女法律维权体系。庙城法庭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成立了专门的婚姻家庭法庭,确定一个审判组专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几年来,我区未发生一起拐卖妇女和儿童的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分管、分押、分审的原则,努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07年,我区人民法院荣获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同时,区妇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平安家庭”和“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工作。2008年1月8日,在由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等6家单位共同表彰的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我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荣获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七)注重民生、促进和谐,为妇女儿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一是建立城镇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点。2008年,我区实有各类敬老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等各种社会福利机构19所,收养人数达464人,其中女性82人,60岁以上女性69人,分别比“十五”末增加了38%和17%。城镇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点达到61个,“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均比“十五”末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是推进农村安全卫生饮水活动。以新农村和市、区级卫生村建设为重点,制定了《2007年怀柔区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截止到2008年底,全部完成无害化厕所改造31791座,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7%,比上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农村累计已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比例的98.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4%,均比上年增加了0.4个百分点;城镇生活污水和城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3%和98%,均比上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饮水卫生安全。
    三是实施城市湿地、绿地建设。2008年怀柔城区人均绿地面积达到35.68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8.3%,较2007年分别增长3.5和5.6个百分点,较“十五”末分别增长了2.0和6.2个百分点。
    四是抓好调研工作。一直以来,我区都高度重视儿童规划中的家庭教育工作,每年都针对妇女、儿童关心的热点、难点确定课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2007年,区妇儿工委撰写的《关爱儿童,实施“绿色家庭教育”的实践研究》课题,被评为区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区劳动保障局开展的关于对女性弱势群体就业再就业现状的调研,荣获2007年度北京市妇联系统调查报告类成果二等奖;为促进儿童及父母两代人共同成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根据6-12岁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撰写了《怀柔区城镇6-12岁儿童父母的角色特征研究及其家庭教育指导》项目的调研报告,该课题已被区科委列为重点课题。
    五是开展主题鲜明、载体新颖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结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发育特点,邀请市级专家、教授来我区开展不同层次家教培训36余场,共培训12000人次;2007年8月,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与泉河街道妇联开展的青少年“节水知识竞赛”、“暑期英语课堂”、“青少年趣味运动会”、“参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放映传统教育影片”等活动,均受到了家长和学生的广泛好评。此外,益万金昊北京怀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全市唯一的企业获得2006年“全国家庭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庙城镇开展的“家校共育365、健康人格培育”课题,创新发展了家校共建,被评为2007年“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
    六是落实重点指标重点工程建设。筹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既是“十一五”时期妇女儿童规划任务指标中的重点工程,也是区委、区政府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的重点工程。总占地面积5011平方米,总投资3231万元,总建筑面积8402平方米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将于2009年5月投入使用,届时将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一个集教育、服务、健康培训为一体的多功能娱乐活动场所,使我区的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更加优越。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是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与规划中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政机关处级女干部比例离规划要求还差5%;女干部的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女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领导能力与岗位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女政协委员比例距我区妇女规划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女委员的参政议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婚检率较低,虽然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实行免费婚检制度,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但总体效果还不太理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认识,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对两个规划做深入的宣传工作,为实施规划创造良好的环境,真正做到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努力工作,群众积极参与。
    二是加大对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加强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政策,围绕培养、选拔、使用等各环节,制定规划,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同时,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三是加大对妇女儿童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妇幼卫生事业的投入,逐步提高婚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从儿童监管工作制度、方法、策略和政策上做相应调整,确保终期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