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0-10-14 02:16:30     信息来源:怀柔区妇联

    区妇联是在区委领导下的怀柔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区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首都文明建设,积极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㈢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㈣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㈤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
    ㈥负责指导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管理以及家庭教育研究会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㈦指导乡、镇妇联、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和团体会员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搞好妇联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㈧加强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加了解和友谊。
    ㈨承担怀柔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㈩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