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召开机关干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全国两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0-03-16 09:15:14     信息来源:中国妇女报

      3月15日下午,全国妇联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在讲话中就全国妇联机关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部署。
    宋秀岩表示,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通篇闪烁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创新的思想光芒,给予我们极为深刻的理论启示和实践引领。讲话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是指引我国妇女运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献,是开创新时期党的妇女工作新局面的根本指针。
    宋秀岩要求,全国妇联作为全国各级妇联组织的领导机关,必须带头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她对全国妇联机关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带头抓好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贯彻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带头联系实际,深入思考研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点,进而明确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三要带头出谋划策,促进创新发展,集思广益,使全国妇联工作决策更科学、工作重点更突出、工作措施更得力,指导基层更有针对性,服务基层更有实效性。四要带头狠抓落实,务求工作实效,努力为基层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创造有利条件,为基层妇联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宋秀岩强调,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要求,以“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把全国妇联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秀榕,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洪天慧分别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分两个时段进行,分别由全国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秀榕、孟晓驷主持。
    全国妇联党组成员、离退休老书记、老同志、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处以上干部参加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