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五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日期:2010-03-16 09:15:00     信息来源:中国妇女报

    在国际妇女运动的百年历程中,中国妇女运动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在联合国千年目标和消除性别歧视的框架中,被称之为中国经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好评。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2005年,在纪念北京加十的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重申了中国政府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决心。时隔5年,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充分认识广大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胡锦涛总书记从中国共产党的立党宗旨这样一个政治高度进行了论述,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实现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作为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从国家社会发展的角度作出了明确部署,“党和国家坚持把妇女事业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教育、舆论等手段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讲话,显示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推动妇女解放,实现男女平等的高度重视,表达了推动性别平等的政治意愿,彰显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为中国妇女解放提供了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于中国妇女运动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让更多的人知晓理解国策内容、使性别平等的价值理念得到更广泛的传播,是中国妇女运动深入发展的需要,也是各级妇联组织不可推卸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注重对各级党政干部的宣传倡导工作。作为政策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他们对性别平等的理解和认同,对于男女平等国策的贯彻落实至关重要。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妇联组织的积极推动,一些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开始尝试设置有关性别平等的课程,一些妇女干部积极热情地走上讲坛,向党政干部宣传介绍性别平等理论知识,实践表明,这些宣传倡导工作卓有成效,对于消除性别盲区大有裨益。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还应具有前瞻性战略眼光。不仅应当从源头抓起,也要从基层抓起,从儿童抓起。应当逐步推广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关于性别平等的课程,注重对年轻人群进行男女平等宣传。当前,尤其应当抓住教育纲要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机会,努力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念融入国民教育的方方面面,贯穿于基础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全过程,使性别平等的种子在儿童幼小的心灵中生根发芽。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尤其应该保持持久的恒心。歧视妇女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根深蒂固,因此,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应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同时,在传播技术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时代,我们要学会善用媒体、善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做到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它需要体现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具体工作之中。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应认真代言妇女群体的利益诉求,帮助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时了解妇女群众的困难和特殊的性别需求。同时,妇联组织应充分利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社会动员力和协调整合社会资源的优势,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工作机制,形成制度保障。
    长期以来,妇联组织在扶贫发展、妇女维权、参政议政等多项领域中,开展了大量的协调推动工作,积累了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的最后一年,纲要的评估应是我们推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国策的又一个有利契机,我们应抓住机遇,在确保纲要各项指标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呼吁政府部门运用统计、预算、审计等工具,开展性别分析,确保每项政策的出台都能让妇女平等参与、平等受益。
    男女平等,其核心是社会意识的改变。它需要强烈的政治意愿,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尽管路途遥远艰难,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使得这一目标变得逐渐清晰可见。
    百年妇运,风云际会。中国妇女运动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