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赴村温情化解家庭矛盾

发布日期:2011-08-01 16:30:48     信息来源:区法院妇委会

75下午,怀柔区法院两名女法官共赴杨宋庄村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该案的基本案情是:原被告系父子关系,原告曹某今年86岁,有二子三女,大儿子痴傻,与原告曹某一起生活,二儿子一直未给付原告曹某赡养费,故原告将二儿子告到法院,要求二儿子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考虑到原告年纪较大,不适合到法庭参加诉讼,为了更利于化解父子之间的矛盾, 两名女法官一起到杨宋庄村做当事人的工作。见到法院的法官,原告曹某老泪纵横,向法官哭诉二儿子非但从未给过赡养费,为了争夺他的宅院,还在两个月前将他住的北房玻璃都砸了,不仅不给安装玻璃,还要把他撵到西厢房去住,曹某哭求法院给他做主。被告二儿子承认老人所说的属实,但说自己没有钱,没法给老人赡养费和安装玻璃。
  被告一直说自己没有钱,为了核实被告的经济情况,女法官找到杨宋庄村书记,村书记详细介绍了曹某父子之间矛盾的成因及村委会调解过程,表示被告不仅在城里有一处房产,而且每年还能从村里分得征地补偿款二千多元。在了解情况后,针对被告所说的没钱给赔偿款和赡养费的情况,法官向被告释法说理,告知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这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被告仍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法院会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赡养费。案子到执行阶段,执行人员会将其应给付的赡养费从其应领取的补偿款中扣除。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给被告讲解了半个多小时。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砸玻璃和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是不正确的,被告给原告赔礼道歉,并表示尽快借些钱给家里北房安装上玻璃,老人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尽管玻璃还没有安装上,但看到老人脸上的笑容,两名女法官也笑了。